售后服務
一、 關于“質保服務”:
1.合同所指“質保”是指產品發生因設計、制造、裝配、以及材質等原因引起的故障時,福坦機械依據有關法律、法規及國家認可標準規定,在規定的期限內為用戶進行免費修理和更換配件的服務。非以上問題(如使用維護不當,使用其它配件等)造成的故障,不享受質保。
2.質保期以設備驗收之日起算,期限通常為一年,若合同有不同規定,則按合同規定執行。
3.沒有通過驗收的設備,不享受質保。
4.質保時所發生的配件費用由公司承擔,其余費用由代理商或售后承包人承擔。
5.質保配件訴求必須填寫《售后服務配件申請單》,以傳真或其它書面方式報給后市場部,以口頭形式提出的申請將不予受理。
二、 關于質保的限制
1.超過質保期限的不予受理。
2.機器發生故障后,用戶需要保護故障部位的原始狀態,對自行拆卸導致無法正確鑒定故障責任的,福坦機械不承擔零部件損失和維修費用。
3.任何機器都需要正確的使用、操作和保養,用戶在使用時應嚴格按照產品說明書保養機器,以保障機器正常功能的發揮,對因缺油、缺水、未加注潤滑脂等未按《產品使用說明書》維護保養導致的故障不予“質保”。
4.對不按照說明書正確操作導致的故障不予“質保”。
5.未經福坦機械許可,自行改動整機或零部件結構、自行調整機器控制系統內部設定的技術參數而導致的故障,福坦機械不受理用戶的維修要求,也不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。
6.采用劣質零部件或非福坦機械提供的配件后導致的故障不予“質保”。
7.屬于質量問題,但未經福坦同意,未到福坦機械授權的維修服務處修理而自行修理的,所發生的一切費用自行承擔。
8.若整機出現異常、使用者有能力察覺而繼續工作造成的故障不予受理。
9.隨機贈送的配件不予“質保”。
10.對非福坦機械制造的外購件,如果有國家行業標準的規定保修期則按其規定執行:
11.以下機件正常損耗不予“質保”:
●Horn
●花模
●電機
●超音波等傳動介質損耗以及修理導致的損耗一律不作質保。
三、 關于維修期間用戶的間接損失
機器出現質量問題,需要合理的維修時間,維修期間用戶的間接損失(例如設備租用費、食宿或營業損失)不予賠償。
四、 維修人員上門服務,用戶有義務提供場地、工具和其它設備及協助人員,共同盡快修復機器。
五、 自然災害、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壞不予質保和保修。
六、 本質量保修細則的解釋權歸常州市福坦機械設備有限公司。
七、 現場培訓內容
圍繞說明書和配發的資料內容進行講解,盡量采用互動式教授法,授課重點為:操作設備的安全注意事項,設備的操作和維護,設備常見故障及排除。